行政区划管理条例
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》是为加强行政区划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的有关规定制定。经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193次常务会议通过,由国务院于2018年10月10日 发布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行政区划管理条例》是为加强行政区划的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的有关规定制定。经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第193次常务会议通过,由国务院于2018年10月10日 发布,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